寿宁县公安局发现龚某某4年前曾访问一境外网站,现予以抓获,当事人供认不讳
(来源:华容融媒)
8月7日,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国保大队,以“情指行”合成作战专班为依托,成功查处一起擅自接入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、浏览境外媒体资讯、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政案件,抓获违法行为人龚某某,有力斩断了境外不实资讯倒灌国内的通路,推动实现网络生态持续清朗向好。
今年7月初,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群众龚某某于2020年有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行为,掌握情况后,民警传唤龚某某至寿宁县公安局接受调查。经查,龚某某确有通过“翻墙”软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,且对其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四条、第六条之规定,寿宁县公安局依法对龚某某处以行政处罚。
民警提醒: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!很多境外网站会存在一些宣传封建迷信、淫秽色情、血腥暴力等不良信息,广大网民应当用好网络平台,规范网络言行,文明、绿色上网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。
什么是“翻墙”?“翻墙”违法吗?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“翻墙”行为都是违法的!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“翻墙”的那些事。
什么是“翻墙”?今天我们要谈的“墙”指的是“国家公共网络监控系统”-GFW(The Great Fire Wall of China),俗称中国国家防火墙,“翻墙”又称“破网”,是指通过虚拟专用网络(VPN)技术规避国家网络监管,突破IP封锁、内容过滤、域名劫持、流量限制等,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行为。
简言之,“翻墙”就是绕过国家网络监管,访问那些被屏蔽的网站。
“翻墙”违法吗?
国家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明确,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,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进行国际联网。如违反规定,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,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所以,无论你“翻墙”目的是什么,即使翻过之后什么也不做,其行为本身就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。
如果行为人使用“翻墙”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、信息后,进行散布、造谣,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可能会触犯“寻衅滋事罪”或者是“诽谤罪”等等。
防火墙之父是谁?
方滨兴,1960年出生于哈尔滨,中国工程院院士。现任信息内容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、教育部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评议组召集人、国家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、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、973项目首席科学家、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理事长、中国云安全与新兴技术安全创新联盟理事长、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委员会主席,哈工大(深圳)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首席学术顾问、广州大学网络空间先进技术研究院名誉院长。
曾任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主任,北京邮电大学校长,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理事长、中国互联网协会、中国计算机学会、中国通信学会副理事长;4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、二等奖,并荣获由中组部、中宣部、科技部、人事部联合颁发的“杰出专业技术人才”等荣誉称号。
方滨兴院士强调网络空间主权应相互尊重,互不侵犯,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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